2023-03-29 来源:云点车讯
3月28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实际经营在经开区的企业;
(二)2022年度在经开区范围内对出行服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城市管理、便民服务、环卫清扫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的示范应用;
(三)申报车辆需要接入示范区监管平台,接受日常监管要求。参与申报的企业应具备完整的运营计划、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清晰的主体责任说明,且申报周期内无重大违规、违法事故。
补贴标准:
经评审认定后,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单个示范应用项目实际投资额(企业自筹资金,包括车辆固定资产投入、运维费用、人工费用等)的30%给予一次性后补贴资金,最高补贴额为300万元。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4.0)》(京技管〔2022〕12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市自动驾驶办公室,联系人:袁启恒,联系电话:010-6786562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办事指南
市自动驾驶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
补贴资金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亦庄新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4.0)》(京技管〔2022〕12号)中第六条“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紧跟行业技术代际创新,加快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构建车路云一体化的智能网联汽车开放场景,鼓励开展环卫清扫、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示范应用,按单个示范项目实际投资额(企业自筹资金)的3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实际经营在经开区的企业;
(二)2022年度在经开区范围内对出行服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城市管理、便民服务、环卫清扫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的示范应用;
(三)申报车辆需要接入示范区监管平台,接受日常监管要求。参与申报的企业应具备完整的运营计划、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清晰的主体责任说明,且申报周期内无重大违规、违法事故。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经评审认定后,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单个示范应用项目实际投资额(企业自筹资金,包括车辆固定资产投入、运维费用、人工费用等)的30%给予一次性后补贴资金,最高补贴额为300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6.场景示范应用项目实际投资相关费用证明(如发票等),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自动驾驶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市自动驾驶办公室组织专家线下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扶持结果:市自动驾驶办公室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市自动驾驶办公室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市自动驾驶办公室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市自动驾驶办公室,联系人:袁启恒,联系电话:010-6786562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政策原文链接:http://kfqgw.beijing.gov.cn/zwgkkfq/tzgg/202303/t20230327_2945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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